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7]3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2007年《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确保完成2007年度目标任务,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在2006年58个试点县(区)的基础上,2007年扩大到全省所有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具体包括:西安市周至县、蓝田县;宝鸡市陈仓区、麟游县、陇县、太白县、凤县、千阳县、扶风县、凤翔县;咸阳市永寿县、彬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武功县;渭南市合阳县、白水县、蒲城县、大荔县、澄城县、临渭区、华阴市、华县、韩城市;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宜君县;延安市延长县、延川县、子长县、安塞县、吴起县、宜川县、宝塔区、志丹县、甘泉县、富县、黄龙县、黄陵县、洛川县;榆林市府谷县、横山县、靖边县、定边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神木县、榆阳区;汉中市洋县、西乡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城固县、留坝县、勉县、佛坪县;安康市汉滨区、汉阴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镇坪县、旬阳县、白河县、平利县、石泉县;商洛市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共79个县(市、区)。
在79个县(市、区)开展的工作有五项: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医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支农支教支医服务,清理代课人员,学历教育,高中优秀贫困生资助。年内在全省面上推开三项工作:公务员招录、资助2000名在校大学生和选拔、培养农村实用人才。
二、目标任务
(一)为全省基层机关从本科生中招录公务员(正在进行);
(二)为79个县(市、区)每所高中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2名,为每所农村初中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1名,为每个乡镇卫生院招录专科以上医学、医护专业毕业生各1名,为每个乡镇招录专科以上农、林、水、牧、机或城镇规划建设等专业毕业生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