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扩大短期技能培训规模。选择200余所具备技能培训条件和就业服务质量较好的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面向所有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实行短期技能培训,年培训20万人左右,四年累计培训80万人左右。所有结业学员都能掌握一项或两项技能,获得单项技能证书的学员比例达到80%左右。
(三)职业教育培训基础能力得到明显改善和加强。今后四年,省政府重点支持承担人人技能工程的职业学校、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培训,促使骨干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建成规模较大、装备水平较为先进的相关专业实训基地,大幅提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能力。到2010年,全省建成5所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5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300个省级示范专业,在重点专业领域建成100个装备水平较高的实训基地。
三、组织实施
(一)实施对象。实施对象为全省初、高中毕业生(包含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
(二)实施教育培训的机构。职业教育由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组织实施。短期技能培训的机构由省教育厅商省劳动保障厅、省扶贫办、省农业厅研究确定。行业、企业培训机构由省教育厅会同有关行业、企业研究确定。
(三)教育培训专业(工种)和内容。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工种)按照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公布的专业(工种)设置,以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机电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工业与民用建筑、机械加工技术、工程施工机械运用与维修、焊接、电子电器应用维修、煤矿安全、公路与桥梁、生物技术应用、化学工艺、护理、通信技术、物业管理(物流)、旅游服务与管理、服装设计与工艺、种植和养殖等技能型紧缺专业为重点。各专业学制、课程设置参照国家颁布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短期技能培训的项目由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办学实际研究确定。短期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培训时间为3-6个月。
(四)教育培训模式。人人技能工程的培训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培训就业、跟踪服务”的模式组织实施。职业教育培训学校(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专业(工种),在生源组织、入学方式、专业(工种)设置、教育培训形式、学习时限(最短不少于3个月)等方面可以灵活多样,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教育培训机构负责推荐就业和跟踪服务。参加培训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