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联防联治和案件督办。建立地区、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发布和信息预警机制。按照《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要求,制订实施“2007年陕西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
(三)充分发挥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作用。强化“中心”为权利人、社会公众和有关执法机关的服务功能,完善“中心”的工作机制,规范举报投诉件的转交和办理,建立举报投诉渠道间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渠道便利畅通。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办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对典型案例要进行深入报道,强化对外宣传和国际交流。开展知识产权进园区、进企业、进高校、进院所活动,将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推向纵深。分批对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三、严厉打击各类商业欺诈
(一)继续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类虚假广告,依法严惩虚假信息发布者。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特许经营和商业促销中的欺诈行为。
(二)严厉打击各类涉众型欺诈行为。重点加强对投资、招商、外贸、中介服务、汽车、商品房交易、出国劳务等重点领域和地方媒体、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重点媒介的监管,研究制订打击涉众型欺诈行为的办法和措施,净化市场消费环境。
(三)加大对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办力度。建立反商业欺诈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加强对商业欺诈发案规律、作案手法和骗术类型的研究,完善法律规定。做好反商业欺诈公共信息服务,揭穿骗局,防止群众上当受骗。
(四)坚决查禁传销活动。重点要完善“打控防”体系,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加传销的大要案件,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教育、引导群众拒绝、抵制传销。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规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
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地区,政府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层层动员,教育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传销的“经济邪教”本质和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极大危害,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彻底查禁传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