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7]30号)
兰州市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07年2月27日,受张津梁市长委托,杨志武副市长主持召开兰州市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就兰州市商业银行在陇南市武都区设立村镇银行有关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会议纪要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九日
兰州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2007〕1号)
议 题: 关于兰州市商业银行在武都设立村镇银行有关事宜
时 间: 2007年2月27日上午
地 点: 市政府四楼中会议室
主 持: 杨志武
参会人员:牛向东 陶军锋 余海云 刘 青 王世元 李斌龙 鲁福有 郑登江 房向阳 吴立智 贾 涛 金永治 黄时武 李 琎 王莉萍
议定事项:
会议听取了兰州市商业银行关于全国、全省开展在农村设立银行业机构的试点工作情况和相关政策的介绍,并就兰州市商业银行在陇南市武都区设立村镇银行的有关事宜进行了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现将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同意兰州市商业银行在陇南市武都区设立村镇银行的发展构想。这是市商业银行响应和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积极参与全省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行动。兰州市商业银行要抓住机遇,精心组织,认真筹备,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在陇南市武都区设立村镇银行的各项基础工作,确保设立工作顺利进行。
二、市商业银行在武都设立村镇银行是拓展业务、扩充机构的一个好机遇。对于扩大商业银行的影响力和经济规模具有积极的意义。要切实加强管理,努力做大做强,提升品牌效应,实现新发展。
三、通过设立村镇银行,将为兰州市商业银行下一步走出兰州,在经济更发达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奠定良好的基础。要以此为契机,搞好试点,积累经验,促进全行更好更快的发展。
四、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市商业银行在武都设立村镇银行,投资金额不大,完全有能力在不影响全行主体业务的前提下做好此项工作。同时,考虑到兰州市商业银行是全省唯一的一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省银监局、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一如既往地给予大力支持,为兰州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