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江苏省农村改厕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七条 项目村实行整村推进,完成项目改厕任务后的村卫生户厕普及率不低于85%,血防重点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

  第二十八条 农村户厕选址应当方便使用和管理,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和卫生要求。厕屋应建在室内或院内,确需建在院外的应统一规划,不得影响村容村貌。户厕的化粪池应建在房屋或围墙外。

  第二十九条 列入项目管理的卫生改厕主要设备材料,由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相关质量要求,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改厕材料设施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和样品。

  第三十条 卫生改厕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应经省爱卫办组织专家鉴定,不得使用对农田土壤、农村环境、人体健康有害的材料。

  第三十一条 改厕施工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提倡实施统一预制、工厂化生产、专业化施工。

  第三十二条 加强农村改厕技术培训,从事农村改厕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经技术培训后方可在规定的范围内承建施工。

  第三十三条 卫生户厕厕屋与化粪池的结构、材料,应符合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技术规范要求。使用粪肥的地区,化粪池的最后一池(瓮)必须设有方便开闭设施的取粪盖板,确保农民使用经过无害化处理后的粪液施肥。不使用粪肥的地区,经无害化处理后的粪液应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严禁直接排入水体。

  第三十四条 “一池三改”沼气改厕及新(翻)建农房配套建设的无害化卫生户厕,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卫生标准。

  第三十五条 对农村改厕的组织机构、技术培训、健教示范、新改建户厕登记花名册、资金交接分配手续、使用管理效果检测记录等资料实行档案管理。县级爱卫办要建立本地区所有村、镇农户的改厕档案资料。

第六章 检查验收

  第三十六条 “一池三改”沼气改厕及新(翻)建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工作分别由农林、建设部门检查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于年底报同级爱卫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