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金保工程”建设总体要求,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进行统一规划,整体推进。2008 年底前,要建成市、县(市、区)、镇(乡、街道)三级联通的与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网联网的信息系统,实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各县(市、区)和有条件的街道要建设远程可视招工系统和劳动力市场网站,强化网上职业介绍服务,提高供求匹配效率。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和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企业用工情况抽样调查活动,用人单位要积极配合。
五、切实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素质就业
(一)加强职业技能综合性培训基地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作为推进城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任务来抓。建立综合性职业技能训练基地,把湛江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建设成为具有开展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在职职工培训和考核鉴定等多功能的综合性示范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各县(市、区)要依托现有的就业训练中心或技工学校,创建具有上述功能的综合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把培训机构向镇(乡)延伸,形成层次结构合理的职业培训体系。
(二)大力组织实施劳动者技能振兴计划。全面实施“湛江市农村青年培训工程”,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水库移民、转产渔民开展针对性、实用性的初级技能培训,力争到2007 年底全市培训农村劳动力18万人以上。进一步完善智力扶贫长效机制,落实省财政每年资助农村贫困户子女就读的技工学校。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对企业在职员工开展岗位技能晋升培训。全面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从2006 年起三年内每年培养中级工60000人,高级工7500人,技师以上技能人才1500人。要建立由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协调指导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为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有利条件。
(三)大力组织实施创业富民工程。从2006 年起,在全市全面组织实施“创业富民工程”,切实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劳动者的创业能力。“十一五”期间要组织1万名具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力争创业成功率达30 %以上,通过创业增加2万个就业岗位。要成立创业富民工程指导机构,加强对创业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创业培训工程按省劳动保障厅制订的实施方案,由市、县(市、区)劳动保障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