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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五)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民法律素质。着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继续开展对乡镇干部和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
  (六)加强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增强进城务工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引导进城务工人员树立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积极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守法从业、依法维权、依法办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将法制教育落实到企业和单位。同时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做到务工人员到哪里,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就做到哪里。努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纠纷,实现进城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七)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诚信经营、依法管理能力。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要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要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7月。各县(市、区),市直及中央、省驻湛各单位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和行业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县(市、区),市直及中央、省驻湛各单位制定的“五五”普法规划,报市普法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8月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和行业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具体组织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
  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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