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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失效]

  2、销售成本审核
  (1)成本对象总成本
  贵公司账面列示成本对象总成本   元,经审核成本对象总成本为   元,差异为   元。提供   开发项目的成本明细资料。
  (2)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
  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成本对象总成本÷总可售面积=
  (3)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
  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
  3、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的审核
  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实际销售收入-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
  四、审核结果
  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已申报的毛利额)之间差异=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预售收入毛利额(已申报的毛利额)=
  上述差异包括(具体说明差异的事项及金额):
  (1)
  (2)
  …
  合计:
  五、其他事项说明(对无法作出审核意见的必须作出说明)
  六、鉴定报告的适用范围:
  本鉴定报告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第二条第(三)款的要求出具的报告,仅供贵公司报主管地税机关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本鉴定报告的全部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附1. 完工产品项目立项的批复(复印件)
  2. 该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事务所       出示人名章:

  地址:           出示人名章:

  电话:

  二OO  年  月  日

  附件: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略)

  附件: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略)

  二ΟΟ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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