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设信息中心;
5、建设安全监控中心;
6、建设废弃物及污水处理中心;
7、建设结算管理中心;
8、建设独立全封闭式活禽交易屠宰区;
(二)大型流通企业
1、建设或改造生鲜农产品配送中心;
2、建设冷链系统;
3、组织开展农商对接项目。
(三)以上建设项目,每个市场原则上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个,同时应对所报项目按轻重缓急的顺序进行排序。
五、资金使用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六、资金使用方式及标准
(一)贴息:对承办单位新建或改造配送中心、仓储、优质农产品常年交易中心等项目使用金融机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予以1年期贷款利息补助,单个企业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二)直补:对承办单位新建或改造批发市场消费安全设施(包括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废弃物处理等)、独立全封闭式活禽交易屠宰区等准公益性设施项目,以及流通企业农产品冷链系统建设或改造项目,每个承办单位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七、申请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
1、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其中,地级以上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应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2、以批发交易为主,能够跨区域吸引经销商、批发商和大宗用户,交易商品辐射全省或者主要产销区,对主要农产品产销影响较大,并发挥主导作用。
3、年成交额在本地区同类市场中位居前列。其中,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年成交额在5亿元以上;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年成交额在2亿元以上。
4、对照《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19575-2004)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进行自测,综合评分在120分左右,评分结果需经市州商务局认定。
(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
1、企业侧重于农产品流通,销售情况良好,近两年食用农产品年销售额在1500万元以上。
2、在城市已开办5家以上农产品连锁超市(至少有5家超市上一年食用农产品销售额不低于总销售额的25%)。
3、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农产品配送中心。
4、农村合作组织
八、企业申请资金支持应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