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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锦绣江南”等五个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锦绣江南”等五个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7]12号)


各有关物业管理企业:

  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对沈阳“绵绣江南”等五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审核,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标的收费标准,以及物业的设施功能、服务内容和费用支出等情况,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沈阳赛维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绵绣江南”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元。

  二、同意沈阳祥瑞丰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云峰嘉园”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80元。

  三、同意沈阳兴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和皇家园(二期)”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80元。

  四、同意辽宁安泰房地产物业有限公司管理的“桐杉家园”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0元。

  五、同意沈阳兴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和皇家园(一期)”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0元。

  六、上述住宅小区对外商业网点、门市房和单体车库物业管理收费指导标准,按所规定住宅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七、上述住宅小区高层住宅楼另加收电梯运行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沈价发[2004]125号文件规定执行,每月每人12.00元(学龄前儿童免收)。

  八、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

  1.车位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每月每个车位100.00元;

  2.车位出租收费标准,双方协商议定;

  3.临时存车收费标准,白天(早8时至晚8时)每台每小时5.00元;夜间(晚8时至早8时)每台40.00元。

  九、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物业管理区域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公共水电费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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