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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省监察厅等关于表彰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的决定

四川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表彰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的决定
(川教[2007]91号)


各市州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门联系会议:

  2006年,全省各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加大教育投入、规范合理收费、治理乱收费”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两个“三管齐下”的整体思路,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规范教育收费的政策措施,以创建促治理,以创建促规范,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活动,涌现出一批依法治校、规范收费的正面典型。

  成都市蒲江县等28个县(市、区)高度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上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服务性收费办法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规定,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和资助贫困生有关政策,公办学校未发生乱收费案件,对出现的教育收费不规范行为进行了及时纠正处理。教育收费行为明显规范,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省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门联系会议依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的意见》(川教[2005]7号)的评定标准,根据县、市两级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门联席会议自评和申报的情况,经组织检查审核和社会公示,省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门联席会议决定授予成都市蒲江县等28个县(市、区)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特此予以表彰。

  各地要认真学习推广蒲江等28个县(市、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功经验,找准差距,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教育乱收费问题,不断推进教育收费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以创建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七年四月九日

  附:
28个县(市、区)名单

  成都市:蒲江县        自贡市:沿滩区

  绵阳市:涪城区        内江市:市中区

  巴中市:巴州区        眉山市:洪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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