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严格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组织实施好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发证工作,确保糖果制品等13类具备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90%以上取得生产许可证;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出厂检验;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
(八)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加大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开展重点品种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食品标签标志。
(九)加强食品标准化管理。加强对食品标准特别是企业标准的管理工作,推动企业自觉实施食品标准。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
(十)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全面开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十一)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经营者自律制度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进货验证验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十二)加大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力度。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分类监管,重点监管高风险食品,全面实行对婴幼儿奶粉、白酒市场准入管理,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
(十三)加强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设。结合“12315”行政执法网络建设,完善上下贯通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快速反应体系。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和经销企业食品质量管理员制度。
(十四)继续推进“三绿”工程,确保上市销售食品渠道正、品质好、手续全。加强对全市定点屠宰场的清理整治和规划建设,确保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0%以上、定点屠宰检验率100%。
五、严格食品卫生行政许可,强化日常监督
(十五)继续推进“
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实施《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0%以上。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行政许可,实行亮证经营。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强化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大卫生执法工作公示公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