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认真总结1-2名劳动模范的典型事迹材料,每份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打印5份;每位劳动模范简要事迹材料300字左右,打印30份。所有事迹材料均用A4纸(报可移动磁盘),于2007年4月10日前报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筹备委员会办公室。
附:1、邢台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筹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邢台市职工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3、邢台市农民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4、邢台市职工劳动模范推荐名额分配表(略)
二○○七年四月五日
附件1:
邢台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筹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 陈会新 市委副书记
副主任:王瑞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张砚平 市政府副市长
委 员: 许振吉 市委副秘书长
王秋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回增群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郭运兴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徐保生 市宣传部副部长
李国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于爱国 市委农工委副书记
韩志国 市人事局副局长
倪富荣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主席
刘新华 市计生委副主任
乔桂敏 市总工会副主席
原振兴 市审计局副局长
魏敬群 团市委副书记
甄丽英 市妇联副主席
办 公 室主任:回增群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兼)
办公室副主任:乔桂敏 市总工会副主席(兼)
王秀礼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寥国红 市委农工委组织处处长
附件2:
邢台市职工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具有高尚的情操,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建设和谐邢台中做出突出成绩,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做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