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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邢台市劳动模范的通知

  2、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认真总结1-2名劳动模范的典型事迹材料,每份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打印5份;每位劳动模范简要事迹材料300字左右,打印30份。所有事迹材料均用A4纸(报可移动磁盘),于2007年4月10日前报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筹备委员会办公室。

  附:1、邢台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筹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邢台市职工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3、邢台市农民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4、邢台市职工劳动模范推荐名额分配表(略)

  二○○七年四月五日

  附件1:
邢台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筹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 陈会新 市委副书记
  副主任:王瑞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张砚平 市政府副市长
  委 员: 许振吉 市委副秘书长
      王秋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回增群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郭运兴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徐保生 市宣传部副部长
      李国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于爱国 市委农工委副书记
      韩志国 市人事局副局长
      倪富荣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主席
      刘新华 市计生委副主任
      乔桂敏 市总工会副主席
      原振兴 市审计局副局长
      魏敬群 团市委副书记
      甄丽英 市妇联副主席
  办 公 室主任:回增群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兼)
  办公室副主任:乔桂敏   市总工会副主席(兼)
         王秀礼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寥国红   市委农工委组织处处长

  附件2:
邢台市职工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具有高尚的情操,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建设和谐邢台中做出突出成绩,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做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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