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继续发挥政府公报、政府热线、新闻发布会,以及新闻媒体作用,通过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载体,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网上咨询、审批、办事。已经建立专网的政府部门,要重点解决互联互通问题,促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体系早日实现。
三、编制职权目录,推进阳光政务
根据国家统一要求,编制政务公开职权目录,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省一级职权目录编制工作在省法制办对省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的基础上,实行政府行政职能(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征用、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强制措施等)以及为民办事等项目名称、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数量、收费、时限公开,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便群众应用和监督。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任务,组织好本部门政务公开职权目录的编制工作。各市政府要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政务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
四、推进事务公开,维护群众权益
深入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要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加大办事公开力度,整合便民服务设施,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卫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分别明确医疗和教育机构公开的重点内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看病贵”、“上学难”等突出问题。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环保、计生、建设、交通、电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实施价格听证、政策咨询、服务承诺等制度,公开收费项目的内容、依据和标准。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把办事公开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结合起来,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高。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努力争创全国示范点。
五、加强中心建设,提高窗口能力
从政务中心集中办事的特点出发,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广告知承诺制、一审一核制、一票收费制等深受群众欢迎的审批方式。对招商引资中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办事人申请提供全程代理服务。全面推行并完善首席代表制,督促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精、协调能力强的同志担任窗口首席代表,并授予现场即办权、督查督办权、综合协调权。首席代表对符合现场办理要求的事项,必须尽快在窗口予以办理和答复,以提高审批透明度和效率。积极开展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试点,总结推广合肥、芜湖、巢湖、黄山、滁州等中心“两集中、两到位”经验,促进部门内的审批权向少数处室集中(有条件的可向一个处室集中),审批处室整建制进中心,使审批服务前移,做到精简、统一、高效,使决策、审批、监督相对分离,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整合政府服务资源,不断开拓新的服务领域,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逐步将面向社会、企业和群众的便民服务项目纳入政务中心办理,把政务中心建设成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