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太平 (市商务局调研员)
曹 杰 (市文化局副局长)
李廉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电局局长)
黄 穗 (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施奇 (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泽余 (市工商局副局长)
牟连恕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武玉伟 (蚌埠海关副关长)
程 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赵 超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局、文化局、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负责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
蚌埠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知识产权局(市科学技术局)
(一)负责市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履行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能,配合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单位工作职责。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市有关专利的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本市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指导企事业单位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四)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本市产业投资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五)负责专利行政执法,调处专利纠纷,查处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牵头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
(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牵头组织知识产权大型宣传活动。
(七)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创新体系,抓好专利示范工程及试点企业工作。
(八)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管理专利资金资助项目,指导列入全市有关计划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专利管理工作。
(九)指导各行业协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监督和规范专利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规范专利技术市场。
(十)研究和完善科技计划、科技成果评价与奖励等科技管理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重点支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展提高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的研发工作,依靠自主知识产权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和产品。
(十一)指导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工程中心等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增加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提高其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十二)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和趋势,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组织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