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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蚌埠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

  第五条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本部门组织的涉及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工作,应当提请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统筹协调,对本部门发生的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对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各自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第六条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相关工作任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及联络员例会;
  (二)负责调查、收集、汇总、分析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定期报市政府;
  (三)负责知识产权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及时向联席会议主持人和市政府报告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
  (五)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及时通报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六)负责将联席会议的决议、指示和工作任务及时传达到各有关部门, 并监督落实;
  (七)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半年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交流各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联络员每半年将本部门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统计报表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并于每年的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知识产权工作总结书面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将年度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蚌埠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王 洵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乔宝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郭长友 (市科技局局长)
  成  员:黄 静 (市发改委副主任)
       袁宝志 (市经济委总工程师)
       孙惠云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殷苏淮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莉敏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刚 (市人事局副局长)
       张国庆 (市农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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