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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蚌埠市城区绿化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7年3月31日前)
  1.宣传发动。组织学习《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及《蚌埠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等,充分了解绿化资源调查的意义。深入发动群众,按照绿地分布特点,最大程度地把分布在各地的树木、绿地统计出来。
  2.举办全市绿化调查技术骨干培训班。统一调查方法、统一调查标准、布置调查任务、强调调查进度。
  第二阶段:外业调查阶段(2007年4月1日-2007年7月31日)
  各区绿化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绿地资源开展调查。各区组织检查组检查外业调查的质量,市绿化部门组织检查组抽查各区的外业调查质量。发现不合格的一律返工。
  第三阶段:内业汇总阶段(2007年8月1日-8月30日)
  各区以绿化指标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全市以区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07年9月)
  做好绿化普查总结工作,对绿化普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普查要求
  绿化普查是全市一项重大国情、国力的调查工作,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工程系统复杂,各级领导要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精心安排。
  (一)各区及园林处要成立绿化普查办公室,落实普查人员(3-5人)和普查经费。建立绿化普查例会制度,确定绿化普查联络员,及时反馈信息。
  (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相关区的建委、规划、绿化办、统计、林业等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乡(镇)政府和村委会,都要抽派得力人员集中力量搞好普查。
  (三)水利、铁路、交通部门,中央、省属驻蚌各单位要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本系统、本单位内的普查工作,普查结果报所在区建委。区绿化办要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并督促普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城市规划区、建成区的范围划分,以及蚌埠市各区的区划范围。
  (五)市绿化普查办公室制订绿化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好普查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六)普查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统计法》为准绳,以“城市绿化资源调查统计标准”为依据,严格按照普查要求和指标解释进行实地调查、登记工作,保证普查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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