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7年3月31日前)
1.宣传发动。组织学习《
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及《
蚌埠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等,充分了解绿化资源调查的意义。深入发动群众,按照绿地分布特点,最大程度地把分布在各地的树木、绿地统计出来。
2.举办全市绿化调查技术骨干培训班。统一调查方法、统一调查标准、布置调查任务、强调调查进度。
第二阶段:外业调查阶段(2007年4月1日-2007年7月31日)
各区绿化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绿地资源开展调查。各区组织检查组检查外业调查的质量,市绿化部门组织检查组抽查各区的外业调查质量。发现不合格的一律返工。
第三阶段:内业汇总阶段(2007年8月1日-8月30日)
各区以绿化指标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全市以区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07年9月)
做好绿化普查总结工作,对绿化普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普查要求
绿化普查是全市一项重大国情、国力的调查工作,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工程系统复杂,各级领导要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精心安排。
(一)各区及园林处要成立绿化普查办公室,落实普查人员(3-5人)和普查经费。建立绿化普查例会制度,确定绿化普查联络员,及时反馈信息。
(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相关区的建委、规划、绿化办、统计、林业等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乡(镇)政府和村委会,都要抽派得力人员集中力量搞好普查。
(三)水利、铁路、交通部门,中央、省属驻蚌各单位要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本系统、本单位内的普查工作,普查结果报所在区建委。区绿化办要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并督促普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城市规划区、建成区的范围划分,以及蚌埠市各区的区划范围。
(五)市绿化普查办公室制订绿化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好普查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六)普查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以《
统计法》为准绳,以“城市绿化资源调查统计标准”为依据,严格按照普查要求和指标解释进行实地调查、登记工作,保证普查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