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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王松林厅长在厅机关开展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活动动员大会上讲话的通知

  (二)把握关键,认真编制职权目录和流程图。编制职责清晰的职权目录和运行程序严谨的流程图是权力公开规范运行的关键环节。对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各处(室、局)要编制职权目录,逐项列明职权行使的依据、权限、主管领导、人员分工、办理条件、办结时限、服务承诺、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要按照衔接清晰、运转协调的原则,明确职权运行各环节的责任人以及权力行使的基本方式、相对应的责任和服务承诺等,使所有的权力和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及责任人员都一目了然,做到权责清晰,监督方便。对职权目录中每一项行政权力,要依照运行程序制作流程图,标明受理、主协办部门、办理程序、办理时间、监督部门、办理结果、相对人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做到对内形式简明、操作方便,对外便于相对人知情办事。在编制职权目录和流程图的基础上,要严格过程控制,做到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又互相把关、互相制约,既要防止人为设置障碍,使办事程序复杂化,又要防止随意删减环节,造成办事程序不合法,有效克服和防止越位、错位、缺位等现象发生。
  (三)突出重点,抓好权力运行全过程公开。权力本身并不产生腐败,只有权力在运行过程中被异化和滥用,才会产生腐败。我们过去侧重于对办事结果的监督,是被动的静态事后监督。推行权力公开规范运行,清理是基础,程序是保证,运行是关键。只有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开透明。为此,必须紧紧抓住权力行使这个关键,对决策、执行、结果实施全过程的公开和监督。在决策环节,要通过调查研究、咨询、公示、听证等形式,依法公开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在执行环节,特别是在行使审批、收费、处罚等权力时,要向当事人公开全部与行使行政权力或事项办理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和时限要求办理,尽量满足当事人的信息需求。在结果环节,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或向社会公开。通过公开,推动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要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合理界定公开的事项、范围和时限。哪些事项应公开、哪些对内公开、哪些对外公开、通过什么程序、在什么范围、以何种方式公开,都要逐一明确。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对内与对外、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起步稳妥、程序规范、审查严格,凡是应该让领导班子或单位内部人员知情的,都要在班子或单位内部公开,凡是应该让社会知情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具有相对稳定性的事项要坚持长期公开,阶段性、临时性事项做到随时公开。但公开不是没有保留,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事项就不能公开。对条件暂不具备的事项也不要急于公开,一旦确定就要认真落实,不能朝令夕改、出尔反尔,避免给工作带来被动,引发不必要的矛盾。要按照利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办事、易于群众监督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便捷有效的公开载体,要加快开发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信息系统软件,抓好电子政务建设,做到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厅门户网站为依托,建立完善省厅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和网上审批办事平台,实现政务公开的网络化、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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