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宣传月期间,在全市出租车、公交车粘贴印有安全标志和用语的不干胶安全宣传图片。
(九)在全市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机场、火车站、公交车站、建筑工地、商场、公众和人员密集场所、各居民社区宣传栏、社区活动中心悬挂张贴安全旗帜、安全宣传画、安全标语及事故警示图片。(此项工作各区、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期间,市里将派出检查组对建筑工地、商场和居民社区等重点场所宣传品张贴悬挂情况进行专项抽查。)
(十)在沈阳晚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答题活动。
(十一)由各专项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常识、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铁路道口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安全用电、安全使用煤气和供水安全等专项宣传咨询活动。各专项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要制订出具体活动方案。
六、具体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全市开展的“学规程、反违章、除隐患、保安全,创建安全企业”活动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层层分解落实,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此项活动。同时,要求每个区、县(市)在安全生产宣传月期间,必须保证在报纸做活动专刊一期、在电视等各类媒体上新闻报道不少于10次。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有力的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尤其要广泛动员企业自主开展活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企业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认真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改进和完善安全设备设施,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抓好群众监督,实现安全生产。
(三)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注重效果。要总结以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探寻、把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规律特点,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宣教形式,丰富宣教内容,力求收到良好的效果。要转变工作作风,狠抓落实,切实解决本地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安全生产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推动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四)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由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媒体,共同策划“安全月”宣传工作具体方案。各新闻媒体要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宣传主题进行宣传报道。
各地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活动要求,设立宣传专项经费,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板报、文化长廊等宣传载体,加强对安全常识、岗位规章的遵纪守法宣传,在全市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