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监督问责原则。对权力的行使实施动态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到位。
三、目标任务
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是指厅机关依法行使的权力,通过媒介,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公开行政权力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收费、资料等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受理、审批(审核、审查)、决定的运行程序;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做到透明、公开、公正办事,实现阳光政务,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厅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对每项行政权力编制内容详细、职责明晰的职权目录,制作权力运行清楚、程序严谨的流程图,制定权力运行的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建立起程序严密、行为规范、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四、方法步骤
开展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计划用九个月时间,初步建立起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这一阶段主要是搞好调查研究,着手行政权力清理的前期准备,制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厅长办公会议,对开展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作出决定。建立厅机关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二)工作准备阶段(5-7月)
这一阶段重点是进行行政权力清理、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根据行政权力的不同类型,在相应的媒体上,对每项行政权力的范围、内容等进行公告;开发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信息系统软件。
1、行政权力清理。(5月)
清理范围为厅机关各处(室、局)行使的所有行政权力。由各处(室、局)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政权力,对照本部门的职能,逐项进行清理、分类。重点围绕七个方面进行清理、分类:一是行政许可权;二是非行政许可的审核、审批权;三是行政执法、处罚权;四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权;五是重大项目、资金分配、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行政管理权;六是财务支配、物资采购分配等财物管理权;七是其他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
2、编制职权目录。(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