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7〕6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事厅制订的《陕西省“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陕西省“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
(省人事厅)
为培养造就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推动“十一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
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出、按需施教、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主线,大规模培训公务员,大幅度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强省提供坚强的组织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1.确立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培训教育是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迫切需要我们大规模培训公务员,大幅度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要充分认识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从根本上确立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
2.坚持依法培训,强化培训管理。要全面贯彻落实
公务员法,坚持依法培训,确保各类培训的参训率;要依法对公务员的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建立公务员培训与考核、任职、晋升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强化培训管理,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依法规范公务员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