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邢政〔200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邢台市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邢台市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指导意见
2006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邢台的重要一年。根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现就2006年我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巩固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市实现全部免征农业税。巩固税费改革成果,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抓好巨鹿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为全市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积累经验;明确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完善财政分级投入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
继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探索农户间转包、转让、互换等土地流转方式。研究制定征地补偿费用在农村集体经济内部的分配办法。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多种就业渠道,研究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推进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设。
深化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年内全部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发展多种所有制粮食购销企业。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进棉花质量体系改革,加快检验能力建设。
稳步推进涉农体制改革。深化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林业分类体制改革,抓好改革试点。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抓好改革后续工作。加大供销社集体企业改革的力度。落实我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市供销合作社直属17家未改制的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实行统一规划,用1--2年的时间完成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的改革任务。
二、加快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投资体制改革。全面落实《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完善和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制,真正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