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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办字〔2006〕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涉价涉费单位:
  价格诚信建设是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市物价局在开展“一清理双全程”服务活动,实施“1223”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程的同时,根据市委六届九次会议提出的建设“和谐邢台”的要求,为全面提高我市价格诚信建设水平,制定了《关于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六日

  邢台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我市价格诚信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发展,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市场价格诚信建设的要求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提出建设“和谐邢台”的精神,结合我市价格诚信建设实际,制定2006年度价格诚信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我市价格诚信建设,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价格信用体系和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为目标,以价格诚信为核心,充分发挥自主创建和监管服务两个积极性,运用舆论宣传、自主创建、检查规范、典型带动、健全制度、社会监督等形式,全面推进价格诚信建设。通过深入扎实、生动活泼的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价格秩序,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价格收费环境,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构建“和谐邢台”创造条件。
  二、方法步骤
  今年全市价格诚信建设工作自六月份开始,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6月1日-2006年6月30日),采取召开全市价格诚信工作会议、举办“价格诚信宣传周”等活动,宣传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的重大意义,统一物价系统和涉价涉费单位的思想认识,增强社会各界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的自觉性,营造市场价格诚信建设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工作实施阶段(2006年7月1日-2006年11月30日)
  本阶段价格主管部门和涉价涉费单位围绕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分别展开如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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