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严明法纪坚决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2006]6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严明法纪坚决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工作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五日
关于严明法纪坚决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工作意见
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发出《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粤国土资电[2006]46号),要求各地必须严明法纪,认真组织开展对各类违法用地、非法批地、闲置土地和别墅用地的清理,严肃依法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现结合今年国家利用卫星图片对我市进行土地监测检查情况,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迅速组织开展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清理工作
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紧急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2005年1月1日以来的违法违规用地、闲置土地、别墅用地和开发园区用地的清理工作,特别是《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下发后发生的用地和今年卫星监测图片发现的变化情况,要逐一逐宗核查登记,发现违法批地、用地的要认真整改,严肃处理。各地要通过这次清理整改,严明法纪,依法查处一批土地违法行为,以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各项工作,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对我市卫星图片执法检查验收。
二、严肃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各地在清理违法违规用地的同时,要组织力量严肃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批地、越权批地、擅自设立和扩建以成片土地开发为条件的各类开发(园)区和未批先用、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以及侵害农民利益等土地违法行为。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必须严明法纪,严肃依法查处。对置国家政令于不顾,不听制止,顶风违法的,必须公开曝光,依法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