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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排二00六年我市第一批重点工程建设加快项目进度的通知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排二00六年我市第一批重点工程建设加快项目进度的通知
(并发改投字[2006]189号)


各有关单位:
  2006年作为“十一五”规划的起步年,也是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年,加快重点项目的建设、保持稳定的投资增长速度,
  对于我市“十一五”时期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重点项目的安排坚持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的原则,在确保续建的道路、环保生态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同时,加大重点工程前期规划准备工作力度,论证储备一批并开工建设一批,重点投向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供热等基础设施领域的同时充分考虑新农村建设及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项目资金,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健康发展。此次安排今年应开展工作重点建设项目26项,工程总投资78亿元,其中续建10项,新开工预备项目16项(具体项目见附表)。为了促进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
  重点工程是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
  为了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通力协作,要创新工作思路,改变思维模式,树立凡事争先的赶超意识,要在职能范围内,开辟绿色通道,要主动积极地去克服困难,解决问题,创造性推进我市重点工程的建设。
  二、精心组织,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各部门、各单位在接到此通知后,要加紧安排续建工程的施工组织工作,合理编排建设工期,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新建项目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尽快完善项目审批相关手续,进入审核环节,加快履行项目审批程序,为项目早日开工创造条件。各职能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从融资、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解决问题,促进工程建设。
  三、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重点建设项目事关国计民生,工程质量必须保证,项目管理务必加强。所有重点项目必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项基本管理制度,项目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扎扎实实地执行。各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深入施工一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协调、检查、督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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