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万柏林区、古交矿区采煤沉陷区治理2006年工作目标的通知
(并治沉办字[2006]7号)
万柏林区、古交市政府:
我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是国家救灾工程,也是省政府确定我市2006年十二件实事之一。最近,省政府对十二件实事进展情况,专门进行督查,要求今年必须如期完成。为全面落实2006年全市治沉工作目标,根据市政府要求,现就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工作目标:2006年全市治沉工作目标,工程总投资5.6亿元,新建住宅6730户、42.9万㎡,加固维修5991户、42.6万m2。其中,万柏林区工程总投资3.1亿元,新建住宅4362户、28万㎡,货币补偿1244户、62210㎡。加固维修3443户、21.3万㎡;货币补偿1054户、52700㎡;古交市工程总投资2.5亿元,新建住宅2368户、4.9万㎡,加固维修2548户、21.3万㎡,货币补偿190户、9510㎡。
2、目标责任。根据我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实施方案》,万柏林区政府、古交市政府是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实施主体,区(市)长是本区(市)治沉项目第一责任人;分管区(市)长要加强对治沉项目建设的协调工作领导;区(市)治沉办主任是项目法人代表,对工程实施负直接责任。
3、工作措施。针对我市治沉进展缓慢等不利因素,区(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治沉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围绕治沉目标,针对存在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制定推进措施,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务必完成今年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