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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增试点县工作的通知

  (三)落实农村医疗救助措施。各县民政部门要负责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贫困户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明确当前任务目标,扎扎实实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新增试点县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还有2个多月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和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切实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搞好基线调查和方案制定工作。基线调查是制定方案、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是以后运行评价的重要对照基础,各县一定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搞好基线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要本着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保障适度运转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县的实施方案。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二)搞好思想发动和宣传教育。各县市要抓紧制定宣传方案,准备宣传材料,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有关政策、报销程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以及权利、义务,引导农民自愿参加。
  (三)完成农民个人参合资金的收取工作。农民个人参合资金的收缴工作,是确保试点工作按时启动运行的关键环节。各县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精心组织,在搞好宣传发动的同时,抓紧开展农民个人参合资金收取工作,规范农民个人参合资金的收取方式。做到资金安全、手续健全、责任清楚,开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凭证。严禁强迫命令、搞摊派、强行收缴或在农民不自愿的情况下垫付农民参合资金等现象发生。决不允许虚报参合人数,套取政府资金。
  四、落实县级配套救助资金,做好基金监管
  2007年合作医疗新增县要按照省政府规定的财政配套资金分担比例和时间要求,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提前计划,统筹安排,把本县财政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县市还要按照要求,规范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与运行,确保资金安全。要在代理银行设立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把所有合作医疗资金全部纳入代理银行基金财政专户储存、管理。农民就诊报销、资金划转等运行程序必须严格按照“钱帐分离”的管理结算办法,做到经办机构审核、财政部门复核、代理银行支付,全过程封闭运行。要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督,落实监督责任,建立监督机制,实施有效的监管。确保合作医疗基金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合理使用。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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