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组建方案》的通知
(办字〔2007〕2号)
桥东区、桥西区、邢台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组建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五日
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组建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理顺城区管理体制,根据市政府《关于理顺城区管理体制的意见》(邢政〔2006〕14号)要求,现就成立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基本要求,按照理顺体制、搞活机制、综合治理、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理顺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建立体制顺畅、机制灵活、管理严格、责权利相统一的市容长效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城区市容管理总体质量,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二、基本原则
本着“综合治理、突出治乱”、“条块结合、双重管理”以及“城管为基础、相关部门配合、政法机关作保障”的原则,在省政府批复我市设立行政执法局之前,实行城管综合执法。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主 任:张志峰(市城管局局长)
副 主 任:刘更为(市城管局副局长)
逯相俊(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计根(市规划局副局长)
程继申(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丰进(市交通局副局长)
齐有主(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云峰(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炳军(市公安公交分局局长)
程寿强(市公安交警支队第一副支队长)
根据市政府授权,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1、城市管理部门的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2、规划部门的对在城市中心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行为的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