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按照“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布局,到2010年所有县级市、万人以上中心镇(双水镇、荷塘镇、水口镇、广海镇、共和镇、司前镇、苍城镇、赤坎镇、沙湖镇、大江镇、斗山镇、址山镇、川岛镇)要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实施雨污分流管网系统建设与改造,不断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和效率。增加二级强化处理工艺,提高脱氮除磷效果。严格规范污水处理厂的排污监管,“十一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实现全市污水处理厂排污的实时、动态、全面监督与管理,严禁超标排放污水。
4、加强工业污染控制
完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三同时”制度,强化重污染项目环保审批管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有关规划、不符合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求、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基于水环境容量合理调整工业布局,重点治理占全市工业污染负荷比重较大的印染、化工、造纸、制革等行业,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电镀、化学制浆等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行园区工业废水统一收集、污染物集中控制。加大环境监督和执法力度,推行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杜绝偷排漏排污染物行为,到2006年,158家限期治理企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稳定达到95%以上。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2010年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65%以上。充分运用环境经济手段,采用在线监测监控等先进科技手段,逐步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管理规范化、监控自动化建设。
5、构建水生态功能恢复与调控体系
加强受污染河段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结合河道加宽、底泥疏浚、引水增流、岸边带整理等措施,加强河涌净化能力,消除天沙河、麻园河、会城河、台城河、沙坪河等内河涌的黑臭现象,逐步提高河涌水质和生态服务功能。在新会区崖门、江海区礼东规划建设人工湿地,对银洲湖纸业基地工业废水、江海污水处理厂排水进行深度处理,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6、预防近岸海域环境恶化
协调近岸海域与陆域水环境功能,合理利用近岸海域环境容量。坚持“河海统筹,陆海兼顾”的原则,以陆源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近岸海域集水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配套管网的完善,积极整治入海河流,削减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的水污染负荷。加大陆源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力度,禁止在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等海域附近新建、改建、扩建重污染项目。加强海洋渔业环境和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工作,为防治近岸海域污染及预防、预测赤潮发生提供科学的依据;开展资源增值放流活动,保持近岸海域的生物多样性及生态平衡。
(二)大气污染防治任务
1、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和改造
坚持工业污染源控制与节约资源、技术改造相结合的原则,从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入手,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建立生产全过程控制的污染防治体系。加快市区管道燃气(I期)、崖门LNG供气工程和管网建设,提高工业及民用天然气的使用比例,逐步减少并控制燃煤总量。鼓励工业园区推行集中供热、热电联供、以热定电,提高能源利用率和单位能耗的产出水平,在集中供热区域内限制新、扩、改建燃煤、燃油锅炉,现有锅炉用户要逐步纳入集中供热系统。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公布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的有关规定,坚决关停淘汰能耗物耗高、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防止关停企业死灰复燃。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单机容量小于13.5万千瓦的常规燃煤、燃油机组,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小型发电机组,2007年底前关停5万千瓦以下的小火电机组,到2010年淘汰4吨/时及以下和使用8年以上10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2、加强重点大气污染源监控
加强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监控能力建设,对省控和市控重点大气污染源安装在线连续监测监控装置,严格控制和监督重点源大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情况。台山发电厂、新会双水发电厂等省控重点污染源要在2年内安装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广东江门益胜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恩平市熊猫水泥有限公司等市控重点源要在3年内安装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并与市环保局联网。新建、扩建电厂必须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施以及在线监测监控系统,与污染治理设施同步验收、同步运行,并与环保局联网。
3、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
实施公交优先政策,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积极发展燃气车等绿色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机动车总量控制和发展政策,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合理分配交通流。以公交车和出租车等经营性车辆为重点,开展清洁燃料替代、加快旧车更新替代,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继续推行使用无铅汽油,鼓励和支持使用优质燃料油,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燃料油中有害物质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加强在用机动车检测/维护(I/M)及旧车强制淘汰制度,禁止不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对出租车、公交车、货车等营运车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淘汰政策。加强整治交通秩序,减少交通阻塞,利用先进科技加强交通调控,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4、控制可吸入颗粒物与扬尘污染
优化整合水泥行业,不断提升水泥行业工艺技术水平,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大对恩平市水泥行业污染治理的监督力度,巩固污染治理效果,确保源排放降低到50mg/m3以下,吨水泥排放低于0.21kg的国内先进水平。严禁饮食行业燃用低质燃油,逐步禁止饮食行业燃油,推行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等清洁燃料。严格施工工地的环境监督管理,对施工工地的临时建筑设施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管理,采取道路洒水清扫、上路前清洗等措施,减少城市扬尘污染。加强城市绿化,提高公共绿地面积,减少市区裸露地面。加强矿山破坏地区的植被恢复,有效控制采石场造成的扬尘污染。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任务
1、减量化
废弃物重点产生行业实行清洁生产审计,提高工业企业生产水平和管理水平,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全面推行无废、少废工艺和清洁生产,利用“绿色”的生产方式代替污染严重的生产方式和工艺,减少工业固体物产生量。逐步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按照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特殊垃圾三大类对生活垃圾开展分类收集。近期重点在江门市区、旅游景点及新建社区等地推广,至2010年使江门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30%以上。
2、资源化
鼓励企业建立以粉煤灰、炉渣和脱硫废渣为主要原料的建筑材料厂,对固体废物进行回收和加工,实现资源的回收和循环利用。积极推广沼气池建设、秸秆还田等生态农业措施,对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实行资源化利用。提倡大型污水处理厂自行配套建设制肥设施或采取烧结方法生产建筑材料,小型污水处理厂依托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基地,通过焚烧或填埋方式集中处置产生的污泥。
3、无害化
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到2010年全市新建或扩建6座大型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总规模达2900吨/天,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逐步构建镇级生活垃圾分片收集、处理体系,在台山市斗山镇、海宴镇、广海镇、恩平市沙湖镇、开平市苍城镇、赤坎镇以及鹤山市云乡镇等中心城镇建设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实施垃圾统一收集与统一处理。对于无法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运送至周边城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必须实现统一管理,加强集中收集,至2007年江门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收集范围覆盖全市,逐步取消各地简易焚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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