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江府[2006]5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第十二届三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江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把握新的发展机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环境保护状况及“十一五”环境形势
(一)“十五”环保工作取得的成果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保持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更加深入人心,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如期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有明显突破,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力度加大,公民环境意识迅速提高,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1、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全市环境保护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不断加大,由“九五”期间年均1.2%提高到“十五”期间的1.9%。先后建成了日处理能力5万吨的文昌沙水质净化厂、日处理能力4万吨的新会东郊污水处理厂以及日处理能力4万吨的丰乐污水处理厂,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超过60%。完成了新会西坑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改造工程,关闭了外海、礼乐的简易填埋场,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建成投入运行,处理能力达到10吨/日,基本实现了全市医疗废物的规范化处理处置。全市380多家工业污染源建成了污染治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能力达到54.1万吨/日,工业废气处理能力达到1290.6万标立方米/日。火电厂脱硫取得重要进展,新会双水电厂循环流化床锅炉投入运行,台山电厂建成全国第一项6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石灰石湿法烟气脱硫工程,脱硫效率达到99%以上。
2、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加快实施污染治理全面达标工作,江门甘化厂通过了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验收,制浆红液利用率达95%以上,年削减COD排放量1.9万吨。每年组织大规模的环保专项检查行动,先后开展了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行动和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共立案查处不法企业环境违法行为203宗,关闭22家,停产治理32家。建立健全环保信访处理制度,及时妥善调解环境污染纠纷,2005年全市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案件6285宗,其中水污染488宗、大气污染3650宗、噪声污染2103宗,固废污染23宗,其他21宗,处理答复率达100%。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意见以及政协提案,共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5件、政协委员提案21件,满意率达100%。
3、水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成效
为保护生活饮用水源,我市组织西江沿岸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签订了《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责任书》,先后关闭和拆除位于西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30多家水上餐厅、采沙场和简易码头等违章建筑和设施。加强对规模化养殖场管理,各市、区完成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域的划定,先后关闭、搬迁整治不达标的蓬江猪场、篁庄猪场、新会北坑猪场等规模化养殖场,清拆了双龙猪场等20多家生猪散养场。加大市内河涌整治力度,共投入4.7亿元对江门河流域进行综合治理,天沙河、紫水河、杜阮河、镇海水等内河涌截污、引水、清淤、疏浚等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坚持实施潭江联合保护,不断完善流域跨界水质达标管理办法和制度,逐步实现了从自我保护到联合保护、从定性检查到定量考核、从干流保护到全流域保护的转变,建立起潭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行动的平台。
4、环保基础能力得到加强
环境信息、监测、科研等基础能力有所提高。建成了江门市环境信息化系统框架工程,逐步推进污染治理设施的监控自动化,在全市43家企业安装流量在线监控仪,6家企业安装COD或pH值远程在线监控装置,1家企业安装了远程图象监控装置,提高了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水平。在市区设立5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实现了空气环境质量的日报和预报;建成了鹤山古劳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为西江饮用水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完成了《潭江水资源保护规划修编》、《江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江门市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技术方案》等专项规划,组织开展了《江门市工业固体废物现状调查与处理处置技术研究》,在全省率先实施含镍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工业化应用,建立起电池行业循环利用的示范基地。
5、生态建设步伐加快
全市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植树造林、建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工作全面展开,江门市被评为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市,鹤山市被授予“省林业生态县”荣誉称号。“十五”期末,全市共建立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45个,面积1050.2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1.01%,森林覆盖率达43.0%。市区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16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89%。建成8个省级生态示范园区、86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矿山石场整治取得成效,关闭到期中小型采石场71家,立案查处了8家污染性矿山,清理了一批污染环境的无证矿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加强,制定了《江门市海洋功能区划》,建立了海洋自然保护区2个。
6、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全市化学需氧量、工业粉尘、烟尘、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进一步削减,分别比“九五”期末下降47.0%、64.7%、3.1%、83.6%,均控制在广东省下达的指标内。西江、潭江两大江河干流水质多年来基本控制在Ⅱ至Ⅲ类标准,2005年城市水域功能区达标率100%,比2000年提高16.7%;流经市区各主要断面水质有所改善,市区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各级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源卫生标准。2005年,全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全年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97.0%,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空气质量周报优良率100%。噪声污染控制效果明显,市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55.0分贝,优于国家区域环境噪声2类区标准;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68.9分贝,优于国家区域环境噪声4类区标准。
(二)存在问题
“十五”期间,尽管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全市环境状况依然严峻。城市环境污染仍相当突出,工业污染的比重趋于下降,但生活和农业污染的比重趋于上升,污染有向农村转移的趋势。乡镇企业发展和资源的无序开采以及小城镇的发展,对农村生态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成为危害人体健康,制约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1、产业环境绩效不理想,产业生态化建设有待加强
江门市各行业的总体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偏高,整个社会产业的生态化程度普遍低下,生态产业发展基础薄弱,生态环境压力还很大。据统计,江门市万元GDP用水量高于全国水平,是主要发达国家的6-7倍,万元GDP耗能量、COD排放强度和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废气排放量在珠三角各市中,分别位居第4位、第2位、第2位、第4位,产业发展的环境绩效亟待改善。
2、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分布不均,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环保基础设施相对其城市功能和定位而言差距较大,且地区分布不平衡。中心城市以外的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的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严重滞后,缺乏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大量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生活垃圾大多简易填埋、露天堆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地缺乏,大部分工业废物随普通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对环境造成潜在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