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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城市化“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行政区划不尽合理。目前,我市建制镇平均非农人口仅3000人左右,城镇规模普遍偏小,难以发挥城镇在城镇化进程中人口集聚的带动作用。

  (三)发展趋势。

  目前,我市城市化水平已达52%,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客观条件已经具备。我市推进城镇化进程的中心任务,就是要切实加强城乡建设的规划管理,加强区域协调,合理调整发展布局;要加强制度创新,逐步调整产业结构、就业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要素向城镇集聚,走生产与建设集约化发展之路,加快解决“三农”问题。

  二、“十一五”城市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遵循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原则,以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制度创新为动力,实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走中心城市、中心城区、中心镇和一般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市化道路。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城市的辐射带动力,促进城镇发展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使城乡建设、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需求相适应,促进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二)发展方针。

  积极发展江门市中心城市和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的中心城区,使其成为新增城市人口的重要载体。重点发展一批中心镇,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逐步形成江门中心城市、各市中心城区、中心镇和一般小城镇有机结合、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城镇体系,全面提高城镇发展质量。

  (三)发展目标。

  1、城镇化水平。至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431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5%以上。

  2、城镇要素集聚能力。城镇各项功能得到全面强化,辐射能力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至2010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0%;城镇居民人均GDP达到7000美元,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万元,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左右;全市城镇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3、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比较完善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和环境污染治理、防灾等现代化城镇基础设施体系。城镇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9平方米;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8%,每天人均生活用水量达到260升以上;民用燃气普及率达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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