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核验收。市管理审核组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试点单位的“三项制度”健全完善情况进行认真的审核验收。验收后,验收人员要在验收的资料上签字。
(四)录入备案。试点企业组织有关人员对经验收的“三项制度”录入微机。在录入微机前,市审核备案办公室要对录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便于统一规范管理,为全市审核备案工作奠定基础。录入工作完成后,各试点企业将“三项制度”的电子文本及时上报市审核备案办公室。同时试点企业要写出专题报告上报市局审核备案办公室。上报有关备案材料时,“三项制度”中,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签名,安全操作规程要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和岗位人员签名。经市领导小组研究后,审核备案办公室向试点单位下发批复文件。
(五)现场推介。试点单位健全完善“三项制度”工作完成后,省安监局在我市召开“省三项制度建设工作现场会”。市安监局和县市区安监煤炭部门以及试点企业,要认真配合省安监局做好现场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几点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有关试点企业所在的安监、煤炭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好省市专家组、审核组的各项工作,要明确一名副局长带队,并抽调专门力量,按照省市专家组、审核组的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三项制度”。
(二)按时完成。“三项制度建设”试点工作要在今年3月上旬完成,专家组、管理验收组和相关县市区安监局、煤炭局以及试点企业,要按照方案确定阶段工作要求,自行安排好各阶段的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三)强化服务。各专家组、管理审核组、各级安监部门和试点企业要按照省安监局的统一部署和省专家组的要求,认真开展好工作,为试点企业建立完善“三项制度”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全市和全省“三项制度”建设工作开一个好头,为扎实推进“双百日承诺行动”奠定基础。
(四)共同推进。在抓好行业试点工作的同时,教育、卫生、文化、质检等相关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实际,组成专家组、验收组和审核备案工作办公室,在本系统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开展“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的有效办法。待省现场会后,再按照统一要求全面铺开。
附件:
“三项制度”建设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