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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四川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库区公路复建工程省道306线汉源县三谷庄至108国道段(含大树大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四川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库区公路复建工程省道306线汉源县三谷庄至108国道段(含大树大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川环建函[2006]314号)


四川省雅安市公路管理局:

  你单位报送的《四川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库区公路复建工程省道306线汉源县三谷庄至108国道段(含大树大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起于汉源县三谷庄,止于汉源县富泉乡大地头,接国道108线。路线总长35.14km(含支线大树大桥3.5 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8.5米,设计行车速度40km/h(支线大树大桥引道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7.5米)。路面为沥青砼路面。本项目全线共4座隧道,总长3849m;全线设特大桥(大树大桥)1座(748米),大桥4座(521.36米),中桥17座(1089.18米),小桥1座,涵洞共108道;平面交叉13处;本工程共占地114.81h㎡,其中永久占地67.71h㎡;拆迁共影响32户居民(182人)。弃渣264.75万立方米,共设13个渣场(占地面积约33.3h㎡)。项目总投资61866.98万元,已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交[2006]27号文批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省道306线库区淹没段的公路复建,复建淹没公路对保障省道306线的畅通,恢复淹没区交通,保障人民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当地建设发展规划。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建设产生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控制。因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尽量降低施工期噪声、扬尘污染对保护目标和敏感点的影响。

  2、采取工程环保措施和生态防治措施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治理标准和要求,确保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加强管理,规范施工,弃渣土应及时运至选定的弃渣场堆放,堆放前应先做好必要的挡护措施,确保弃渣土不下河。工程完成后尽快进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尽量减少新增水土流失。

  3、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实行规范施工、分时段作业等措施,靠近敏感点路段夜间禁止施工,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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