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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厅、省人事厅关于公布董服民等16人具有一级二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浙江省司法厅、省人事厅关于公布董服民等16人具有一级二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浙司〔2006〕222号)


各有关市司法局、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根据《律师职务试行条例》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经浙江省律师专业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董服民等16人具有一、二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布:
  一、一级律师
  董服民 浙江省律师协会
  郑筱荷 浙江人地律师事务所
  沈向明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
  洪友红 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
  王克先 浙江新时代律师事务所
  二、二级律师
  莫文英 浙江省律师协会
  姜丛华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
  吴红民 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廖渭川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吴报建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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