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及时、全面、准确统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等情况,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做好应急管理统计工作。市统计局要加强对应急管理统计工作的指导,并按照省统计局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九、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强化应急保障
各级财政在安排年度预算时,要充分考虑应急管理需要,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保障资金。根据《邢台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资金,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实行分级负担。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或危害程度,将其划分为不同等级,根据不同等级分别确定承担处置资金的政府级次。同时,各地要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救援资金保障机制。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应急保障资金使用情况及其效果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各类应急资源的管理,加强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统筹安排各类应急物资、基本生活用品以及紧急避难场所、运输能力、通信能力等应急资源储备工作,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在认真普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各类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
高度重视依靠和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培养公共安全科技人才,发展公共安全技术和产品,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十、积极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可以公布的应急预案内容,普及应急知识。制定《邢台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由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重点在城市社区、农村和学校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和新闻出版部门要组织编写《市民应急知识手册》和大、中、小学的公共安全教材,推动应急知识进社区、进课堂。新闻媒体应无偿开展应急知识的公益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普及,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把握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
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知识方面的干部培训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邢台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将应急知识纳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计划,选编培训教材,开展制度化规范化的培训。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有关招考和资格认证考试中,要增加公共安全方面的内容。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强化培训考核,达不到考核要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不许上岗。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对宣传、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