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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三、编制《邢台市“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应急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要在《国家“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河北省“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指导下,编制《邢台市“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规划重点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现应急资源的优化配置。规划编制要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区别轻重缓急,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要把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专项规划衔接。要精心编制,反复论证,制定出一个符合市情和应急管理工作规律的科学规划。同时,做好与省应急体系专项规划重点项目的衔接工作,增强我市的防灾应急能力。
  市发改委和市政府应急办牵头组织市民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国土资源、安监、卫生、地震等部门,编制《邢台市“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四、加快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市政府是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在市政府办公室设立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联系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建立和充实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县(市、区)政府处于突发事件风险源头管理和一线处置的重要位置,要按照适应工作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于今年6月底前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和办事机构,人员编制在现有总额中统一调剂,实现机构、人员、工作“三到位”。各级应急办要认真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提高基层在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能职责,充实加强力量,切实发挥作用。各级、各类应急机构之间要加强协调,各类应急预案要加强衔接,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五、积极推进应急平台建设
  市级应急平台是省应急平台的骨干节点,要按照省政府《河北省应急平台建设指导意见》,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规范技术标准,整合联通公安、民政、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卫生、国土资源、地震、气象等专业应急平台,统筹规划建设具备检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分析评估等功能的市级综合应急平台。市级应急平台对上接入省政府应急平台,向下延伸至各县(市、区)政府应急平台。按照统一规划、分层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县  (市、区)政府应急平台建设。应急平台建设要讲究实效,注重实用,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应急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参加,统筹市级应急平台规划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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