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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内江双苏、内江连界场及宜宾屏山等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内江双苏、内江连界场及宜宾屏山等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川环建函[2006]359号)


四川电力建设(集团)公司:

  你公司报送《内江双苏、内江连界场及宜宾屏山等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内江双苏220kV输变电工程主要包括:新建220kV、容量150MVA双苏变电站,站址位于内江市靖民镇四合乡寿溪桥村14组;新建220kV输变电线路5回,线路总长50.8公里,即现有白(马)至松(柏)220kV线路开接进双苏变电站线路2回,线路长2×0.95公里;白马新厂至双苏变电站220kV输电线路1回,线路长13.2公里;双苏变电站至松柏变电站220kV输电线路1回,线路长7.2公里;双苏变电站至凉水井变电站220kV输电线路1回,线路长28.5公里。

  内江连界220kV输变电工程主要包括:新建220kV、容量150MVA内江连界变电站,站址位于内江市威远县连界镇先锋村11组;新建内江连界变电站至凉水井变电站220kV输电线路,线路长33.8公里,途经资中县和威远县。

  宜宾屏山220kV输变电工程主要包括:新建220kV、容量150MVA屏山变电站,站址位于宜宾市屏山县新发乡蒋坝村双河组半边山;新建宜龚线开接进屏山变电站220kV输电线路2回,线路分别长1.9公里和8.6公里。

  以上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总体规划。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无线电干扰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路径、采用的输变电等级、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一、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以保证输变电工程安全、正常运行。输电线路走向应尽可能避开敏感区,必须跨越居民住宅时,必须按规范留出足够的净空距离,以确保工频电磁场强度满足限值要求。项目运行时,必须保证位于居民区的输变电工程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kV/m、工频磁场强度不大于0.1mT的标准限值要求。

  (二)在线路通过居民区时导线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小于6米,确保线下电磁场强度小于标准限值要求。

  (三)线路与公路、铁路、电力线、通航河流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线路占用基本农田时,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线路经过居民区或附近时,应增加导线对地高度,降低无线电干扰水平及电可听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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