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逐步完善城镇供水硬件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供水企业的管理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3、完成《开平市区供水专项规划》、《开平市区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六)鹤山市政府
1、理顺城镇供水行政管理职能,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2、逐步完善城镇供水硬件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供水企业的管理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3、完成《鹤山市区供水专项规划》、《鹤山市区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4、完成325国道四镇供水二期工程、鹤山市供水总公司中心化验室改造。
(七)恩平市政府
1、理顺城镇供水行政管理职能,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2、逐步完善城镇供水硬件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供水企业的管理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3、完成《恩平市区供水专项规划》、《恩平市区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4、完成圣堂镇改水工程、君堂镇改水工程和凤子山吸水点建设工程。
5、逐步开展城区供水主干管道改造工程以及那吉镇水厂、大槐镇水厂、牛江镇水厂、沙湖镇水厂、良西镇水厂、东成镇水厂、大田镇水厂改造工程。
(八)市建设局
1、牵头组织编制完成《江门市区供水安全日常保障和应急体系方案》、《江门市区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2、配合市政部门编制完成《江门市区供水专项规划》。
3、指导各市、区建立城镇供水安全保障和应急体系、建设备用水源等工作,检查督促城镇供水安全保障项目的实施。
(九)市市政局
1、牵头组织编制完成《江门市区供水专项规划》。
2、配合建设部门编制完成《江门市区供水安全日常保障和应急体系方案》、《江门市区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3、协助市建设部门指导各市、区建立城镇供水安全保障和应急体系、建设备用水源等工作,检查督促城镇供水安全保障项目的实施。
(十)市城建集团
1、完成江门市西江水厂第一制水系统高压电气改造工程。
2、开展江门市西江水厂扩建工程建设。
3、配合市建设、市政部门完成编制《江门市区供水专项规划》、《江门市区供水安全日常保障和应急体系方案》、《江门市区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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