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理规划和调整生态公益林布局,促进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九)市国土资源局
将全市已划定和新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二级陆域保护区范围列为矿山资源禁止开采区。
(十)市市政局
开展文昌沙水质净化厂二期、江海污水处理厂、潮连污水处理厂的前期筹建工作。
(十一)江海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农业局
积极配合各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完成2007年度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各项任务。
二、城镇供水安全保障工作任务
(一)蓬江区政府
1、理顺城镇供水行政管理职能,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2、逐步完善潮连自来水厂、棠下自来水厂、荷塘自来水厂硬件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供水企业的管理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3、积极配合市市政、建设部门完成《江门市区供水专项规划》、《江门市区供水安全日常保障和应急体系方案》、《江门市区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二)江海区政府
积极配合市市政、建设部门完成《江门市区供水专项规划》、《江门市区供水安全日常保障和应急体系方案》、《江门市区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三)新会区政府
1、理顺城镇供水行政管理职能,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2、逐步完善城镇供水硬件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供水企业的管理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3、积极配合市政、建设部门完成《江门市区供水专项规划》、《江门市区供水安全日常保障和应急体系方案》、《江门市区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四)台山市政府
1、理顺城镇供水行政管理职能,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2、逐步完善城镇供水硬件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供水企业的管理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3、完成《台山市区供水专项规划》、《台山市区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4、完成台山市区水源引水工程、深井镇塔山水厂改造工程。
(五)开平市政府
1、理顺城镇供水行政管理职能,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