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06年晋西北太行山革命老区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06年晋西北太行山革命老区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并发改科教字[2006]319号)

市教育局及有关县发改局:
  娄烦县和阳曲县是我市革命老区贫困县,也是全市教育基础设施薄弱、办学条件较差的地区 。为了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晋西北、太行山革命老区开发的决定》,改善娄烦县和阳曲县办学条件,省发改委晋发改科教发[2006]732号文下达给我市2006年晋西北、太行山 革命老区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40万元,用于两县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现将有关 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补投资要专款专用,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挪用、挤占,项目单位要保证自筹资金尽快 落实到位,确保工程顺利竣工。
  二、项目单位要按照法人责任制,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供应单 位进行建设。要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概算。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