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尽快完成太原市危险废物处置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的函
(并发改环字[2006]291号)
市环保局:
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太原市危险废物处置场项目建设的批示精神,及省环保局、省发改委对该项目“争取年内开工、2008年建成使用”的要求,我市的危险废物处置场项目建设进展已远远落后于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为了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按照行业主管及有关部门议定的工作安排,请贵局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和程序,组织招标编制《太原市危险废物处置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为了使我市这个项目尽快争取到国债资金1.6亿,请务于十一月底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同时抓紧完善项目选址、地质勘探、环评等。于十二月初经我委初审后,上报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局。
项目可研编制工作是当务之急。要抓紧组织该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单位的招标并督促中标单位按期完成编制工作。如果我市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可研并上报,明年国家可能不再安排国债用于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丢失了这次争取国债资金机会,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将受到巨大的损失,而且目前开展的项目法人招标工作也将陷入极大的困境。因此,我市一定要编制完成一份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高质量的项目可研报告,经得起省里组织的审查论证。争取十二月中旬前报送国家发改委。
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抓紧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