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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门诊就诊卡收费标准的函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门诊就诊卡收费标准的函
(皖价医〔2006〕255号)
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确认安庆市市立医院门诊就诊卡收费标准的函》(卫计秘〔2006〕432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医疗机构开展“门诊就诊卡”服务项目,记录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信息,并查询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明细清单,方便患者就医,是医疗机构提高自身服务和管理水平的体现。
为控制医疗费用的增加,暂不同意将门诊就诊卡列为挂号费项目的除外内容(编码110100001),不得收取门诊就诊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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