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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新闻工作协会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省农业好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二)报送数量:报刊作品,每个市限报3篇,中央在杭媒体和省级新闻单位2篇;电视、广播、网络、新闻摄影作品,每个市限报各2篇(幅),中央在杭媒体和省级新闻单位2篇(幅)。

  (三)报送要求:凡推荐参评的作品,须填写《2006年度全省农业好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见附件2),与报送文字稿一起用A4纸复印一式15份、电子文本一份。其中,报刊作品有一套为原件剪报;电视作品以DVD光盘形式报送,每张光盘只录1个作品(如有方言,请加上字幕),每个节目首尾须有30秒彩条;广播作品须录在普通盒带式录音带上,每盒录制1个作品;摄影作品(单幅或组照)均要发表原件1份,原底片8英寸洗印1份,用硬卡装裱,规格见摄影作品推荐表(见附件3),每套由一份作品和一份推荐表组成。

  广播、电视参评作品必须是原播出版,不得为参加评选重新修改、编排、制作。参评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须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代表作,并报送一套完整的文字作品(附1000字以内报道内容简介)。

  各地农业部门在报送参评作品时,将开展全省农业好新闻奖评选工作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一并上报。

  四、奖项设置

  报刊作品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8名;电视作品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8名;广播和新闻摄影作品分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另设组织奖若干名。省农业厅、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将对获奖者进行统一表彰,颁发证书、奖金。

  联系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联系人:厉宝仙,电话(传真):0571-86757155,邮编:310020。
  附件1:2006年度全省农业好新闻奖推荐目录
  附件2:2006年度全省农业好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附件3:摄影作品推荐表(略)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2006年度全省农业好新闻奖推荐目录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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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作品标题     │参评│ 字数 │   作者姓名   │    刊播单位    │
│  │              │项目│(时间│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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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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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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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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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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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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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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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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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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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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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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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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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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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加盖公章)                                  │
│                                              │
├───────┬─────────┬──┬────────┬─────────┬──────┤
│联系人    │         │电话│        │手机       │      │
├───────┴────┬────┴──┴────────┼─────────┼──────┤
│联系人地址       │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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