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7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聊办发〔2007〕10号)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增加有效投入规模,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了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100个重点建设项目。现将市重点项目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搞好重点项目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精力抓好一批重点项目,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在经济发展中的拉动和支撑作用,是关系到全市经济发展全局的大事,也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工作之一。这次确定的100个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大、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作用强,都是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全面实施好这些项目,对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布局、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重点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规范管理,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对这些重点建设项目,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制;要严格执行国家对新开工项目的“六项必要条件”,规范项目建设手续;要严格遵守土地、环保、安监、城市规划等法律法规,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工程建设计划,明确专人负责,督促工程进度,切实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积极解决项目用地和资金。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土地利用政策,合理利用存量土地,努力争取增量土地,优先解决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要积极采取招商引资、银团贷款、企业上市、产权出让、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要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不定期组织银企供需洽谈,争取银行加大授信规模,优先安排项目贷款;要协调用好政府财政性资金,集中力量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
四、优化投资环境,搞好协调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优先为重点项目建设办理各项开工建设手续,积极主动地在征地、拆迁、供电、供水、交通运输等方面提供方便条件;发展改革、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立项、土地、环评审批;要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任何部门、单位不准向市重点项目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各有关部门要协同一致,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