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正确处理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的关系。主要是着力提高现场检查质量和效率,同时强化非现场监管功能。要继续着力于建设良好的监管信息系统,完善科学的非现场监管指标报表体系,以及建立专业化的非现场监管队伍。要围绕风险为本的监管要求,提高非现场监管的预见性和持续性;在现场检查方面重点是要根据机构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质量,按照监管评级的高中低,把握好现场检查频率和深度,进一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正确处理规制导向监管与原则为基础监管的关系。作为两大重要监管取向,规制导向监管主要运用常规方法,依据成文法规定,实施强制性监管;而原则为基础的监管则更加强调给被监管者较大的灵活性,更加注重明确高管层对机构营运和风险管理的责任,更加注重通过弹性监管在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建立互信关系。鉴于上海银行总体经营水平较高、合规管理意识较强,我局的监管方法重点是转向原则为基础的监管。今后出台监管规制方面多一些指导性要求、多一些原则导向。我局将更加关注银行业运行效率的改善、更加关注银行业竞争力建设,更加关注银行业高管层的尽职情况和责任承担。以后的监管重心是由银行向监管者证明你的管理是审慎有效的、经营是稳健安全的。这对银行机构自我评估能力、管理有效性以及高管层的管控能力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不能再依赖于监管者帮你去识别诊断,而要机构自身去发现问题、有效整改,并向监管者证明你的内控管理是有效的。
三是正确处理合规性监管与风险为本监管的关系,进一步强调风险为本监管。当前风险监管要注重对风险早期识别、预警与控制,尤其注重银行内部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注重对其风险管控能力的考核和评价。我们抓合规风险管理,本身就是在实践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强调风险监管,并不意味着放松合规性监管,这正是我局明确合规机制建设要连抓几年的原因。今年要按照《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原则要求,强化非现场监管对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有效性的再评价,现场检查重点要对重大合规风险领域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判断和验证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政策、体系、流程以及合规文化是否满足机构合规风险管理的需要。各外资银行要充分发挥合规管理的优势,进一步提高银行整合管理各类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二)围绕风险监管,实施分类监管和差别监管。
今年我局将紧紧围绕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进一步健全银行风险评价和预警机制,突出强调分类监管,加强对外资法人银行、外资银行管理行和外资银行分行等不同机构的类别监管和差别监管,并按照银行资产规模、业务复杂程度、活跃程度等方面的评估和分析,针对不同机构的风险评级,灵活地做出监管安排。对重点机构实施更高密度的监管行动,及时发现风险趋势。对非重点机构采取适当简化的监管程序。确保集中监管资源加强对高风险和影响面大的机构的监管力度。
在监管内容上,我局将以公司治理、合规管理为着力点,促进外资银行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积极探索外资法人银行公司治理监管的方式方法,促进法人银行完善治理架构和治理机制,加强对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履职监督;以增强合规管理有效性为基础,要求各外资银行主动加强合规风险的识别管理和自我评估,建立起充分有效的合规机制。合规部门要主动承担起工作责任,加强对从产品开发到售后服务整个流程方面的合规管理,切实提高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另外,我局鼓励外资银行履行公司社会责任,促进可持续发展。去年底,我局下发了《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司社会责任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我们希望外资银行充分发挥可持续发展的国际经验和先进做法,结合自身认识多提意见和建议,以便修改完善,争取尽快正式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