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建3支基层公共卫生队伍
在镇街和社委会(村)组建卫生监督检查员、居民健康责任医师和公共卫生信息员三支队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在每个镇街聘用2名左右检查员;按每2000人左右配备1名居民健康责任医师;在每个社委会(村)落实1名公共卫生信息员,协助公共卫生分中心开展工作,共同构成基层公共卫生管理网底。
(三)明确职责
公共卫生分中心主要承担辖区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以及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慢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妇幼保健、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3支基层公共卫生队伍的职责是,卫生监督检查员协助卫生监督执法;社区健康管理责任医生承担“健康片医”的任务,开展预防保健、健康管理等工作,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公共卫生工作水平;公共卫生信息员负责管理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与上报、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等工作,并协助社区健康管理医生落实各项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四)建立和完善管理与运行机制
公共卫生分中心由镇街与区县卫生局及其公共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建,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助理负责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共卫生分中心日常管理。分中心业务上接受区县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实行条口对接。财政投入实行政府购买、项目管理,建立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由政府按照一定标准提供公共卫生工作经费。区县卫生局制定考核标准,经考核后拨付经费。
改革现行基层公共卫生机构工作运行机制,通过建立制度,加强合作,协调条块工作关系。对多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建一个公共卫生分中心的,由街道按照人口比例分担经费,建立街道之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的协调合作机制。同时,区县公共卫生机构内部根据工作职能,对内部科室设置及职责进行调整,合理确定卫生监督、疾病控制派驻人员的比例,做好上下公共卫生工作的衔接。
公共卫生分中心和3支基层公共卫生队伍的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分中心的工作程序、规章制度,确定公共卫生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考核办法,使基层公共卫生工作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三、保障措施
建设公共卫生分中心和3支基层公共卫生队伍,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是今年卫生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区县要统一认识,认真调研,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