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芜湖市卫生局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芜湖市卫生局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卫监察字[2006]4号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为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秩序,保证公平竞争,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我市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和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八不准”、 “十条禁令”和“六禁止”,重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不正当交易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净化卫生行业风气,不辱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指导原则
  1、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要综合运用教育、宣传、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
  2、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把工作引向深入。
  3、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医药购销领域中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商业贿赂行为。
  4、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要从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维护医疗机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三、总体要求:
  按照省卫生厅、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一是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使医疗卫生行业的从业人员受到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二是依法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的重大商业贿赂案件,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专项治理工作要积极、稳妥、有效地开展,要注意维护医疗机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稳步发展。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