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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疟疾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2007-2015年)》的通知


  寄生虫感染状况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为加快我省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进程,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当前我省寄生虫病流行现状和防治需要,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防治原则,重视和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落实各项综合性防治措施;加强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的引进应用,不断提高防治工作水平,确保我省疟疾等重点寄生虫病预防控制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和指标

  (一)目标

  1、到2010年底,控制淮河以北地区疟疾流行,徐州市所辖各县(市、区)和盱眙县、泗洪县的疟疾年发病率降至5/10万以下;全省有6个市、60个县(市、区)达到基本消除疟疾标准,不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的继发病例。到2015年底,全省各县(市、区)全部达到基本消除疟疾标准。

  2、到2010年底,无锡、常州、苏州3市土源性线虫感染率控制在1%以下;南京、镇江2市土源性线虫感染率控制在3%以下;南通、扬州、泰州3市土源性线虫感染率控制在5%以下;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5市土源性线虫感染率控制在10%以下。到2015年底,苏南地区5市土源性线虫感染率控制在1%以下;苏中地区3市土源性线虫感染率控制在3%以下;苏北地区5市土源性线虫感染率控制在5%以下。

  3、到2010年底,全省肝吸虫感染率比2004年下降60%以上;到2015年底,全省肝吸虫感染率比2004年下降90%以上。

  4、到2010年底,全省孕妇和特殊人群弓形虫病的血清学阳性率比2004年下降20%;到2015年底,全省孕妇和特殊人群弓形虫病的血清学阳性率比2004年下降50%。

  5、积极开展对其他新发现的重要寄生虫病的监测,及时发现病例,妥善处置疫情,不造成扩散和流行。

  (二)工作指标

  1、疟疾发热病人血检覆盖率和年血检率:到2010年底,疟疾主要流行县(市、区)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有门诊镜检站,以乡镇为单位,临床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病人及原因不明发热病人中,通过显微镜检查或使用快速诊断试剂检查的比例不低于70%。到2015年底,主要流行县(市、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均设有门诊镜检站,以乡镇为单位,临床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病人及原因不明发热病人中,通过显微镜检查或使用快速诊断试剂检查的比例不低于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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