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领导评价(占整个考评的15%)

  年终由市长、副市长对各部门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分别赋分。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市政府下发文件,对绩效考评工作进行部署,明确绩效考评工作目标任务、指标设置、考评方法、考评程序等具体操作规程。

  (二)制定方案。市绩效办下达年度绩效考评工作通知。各部门根据工作通知要求编制本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分值和考核标准及验收办法,在规定时间内报至市绩效办。

  (三)日常考核。市绩效办和有关考评责任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验材料和现场检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落实、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通过日常考核,全面了解绩效考评方案的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帮助被考评单位解决问题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反馈。

  (四)年终总评。次年1月份,各部门按照下达的考评内容和考评标准,逐项检查完成情况,并形成自评报告报市绩效办。市绩效办对各部门绩效考评指标进行年终验收;对特殊贡献项目、一票否决事项进行认定;组织公众评议、市政府领导评价;汇总绩效考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由市政府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定,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

  五、考评奖惩

  (一)评定公式

  绩效考核评估综合得分=工作责任目标得分(50%)+日常专项考评得分(20%)+公众评议得分(15%)+领导评价得分(15%)

  其中:

  工作责任目标得分=工作目标得分(80%)+特殊贡献得分(20%)

  日常专项考评得分=工作落实得分(50%)+行政效能建设得分(40%)+工作纪律得分(10%)

  (二)等级划分

  绩效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被考评部门按照三个系列分别排序。系列Ⅰ和系列Ⅱ前30%、系列Ⅲ前50%,且综合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为“优秀”等级;得分在85分以上但未被评为优秀和得分在84分-75分(含75分)的为“良好”等级;得分在74分-60分(含60分)的为“一般”等级;得分在60分以下为“较差”等级。

  被考评部门出现以下问题之一的,绩效考评等级下降一等: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