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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阜新市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失效]

  8、水利部门负责对不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治理的矿山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拒不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治理的矿山企业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对整合后矿山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

  9、林业部门负责对违法占用林地和严重破坏林地的矿山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对整合后的矿山企业依法办理使用林地许可证。

  10、煤炭主管部门负责煤炭矿山整合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控制新建矿井规模;负责认定违法生产、非法挂靠、一证多井、生产能力落后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矿井,并向地方政府提出关闭矿井名单;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对依法关闭矿井及时吊(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

  (二)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矿业秩序整顿。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不懈地做好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建立制止无证采矿死灰复燃的防范机制。市整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检查,发现无证采矿的,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三)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严防整合矿山企业弄虚作假、超能力生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市场准入、矿业权市场配置、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等配套制度,切实加强对整合后矿山企业的管理,巩固整合成果。

  (四)健全和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是阜新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政策性、纲领性、规范性文件,是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重要依据,是加强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因此,矿产资源整合要统筹考虑当前需求和长远发展,科学规划,把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编制工作与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紧密衔接,符合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总体总体目标、要求。

  (五)严格标准,认真验收。资源整合工作必须达到布局优化、生产规模和资源利用水平有所提高、安全生产有所改善、生态环境得到保护等要求。整合工作结束后县(区)组织自查,验收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整合,达到验收标准后,报请市政府验收。

  (六)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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